环球热点评!缺陷责任期是多长时间,承担损失的方式是怎样的?
2023-03-17 15:20:29 来源:法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的存在质量缺陷的情况下积极配合修复缺陷,发包人一般会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预留一定工程款项,并约定一定的缺陷责任期限。那么缺陷责任期是多长时间,承担损失的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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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是多长时间,承担损失的方式是怎样的?
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欧亚律师解答: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对所完工工程质量缺陷的一种补救期限。缺陷责任期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的期限,相对较短,依据最新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一般而言缺陷责任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但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完工工程无法按期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其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并且可以约定期限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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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欧亚律师解析:
建设工程难免会存在质量缺陷,设置缺陷责任期便于及时修复质量缺陷,为了约束承包人进一步设立了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之内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缺陷,且此缺陷是由承包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承包方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鉴定费用和维修费用。
若承包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发包方可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从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维修费用和鉴定费用,若所需扣除费用大于保证金的金额,发包方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承包方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