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致轻伤,现案件已移送至检察院,之后是什么程序?_天天速递
2023-03-25 18:05:48 来源:法问
我们常常在电视中可以看到这样一幕,就是案件由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院,但是却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很多当事人还是有疑问,后台咨询中就有当事人问案子到检察院了,下一步是干什么?我需要做什么?
网友咨询:
去年我被打,法医鉴定为轻伤害。 打我的人抓了又放, 抓他的时候他有腿伤,办了保外就医。今天公安局把材料交到了检察院的起诉科,公安局的同志说 现在是要等检察院认为有没有重新逮捕的必要, 有的话马上逮捕,没那个必要的话就由检察院直接起诉到法院,法院判他有罪就将他收监。 我是想问问像这种情况材料到检察院手里,检察院多久作出决定?我可以到检察院问问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荣海波律师解答: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意味着移交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标志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程序。可以委托律师将案卷材料(嫌疑人口供、程序卷、证人证言等)阅出,同时根据案卷材料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就下一步案件事实及证据问题跟检察官沟通,确定初步辩护意见等。
荣海波律师解析:
一般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荣海波律师普法: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程序: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