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可以无偿退股吗,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有什么区别?
2023-03-28 08:23:22 来源:法问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或者投资人,可以由自然人担任,也可以由法人担任。股东享有收益权、知情权等,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那么,自然人股东可以无偿退股吗,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有什么区别?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体现在哪里?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解答:
自然人股东是不可以无偿退股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慧律师解析: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由此:主要区别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有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获其他解散是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有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都享有知情权、收益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