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2023-03-29 18:27:17 来源:法问
因为有些交通运输业需要一定资质的企业才能经营,所以就出现了个人或单位挂靠有资质的运输企业从事营运活动,被挂靠单位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个人或单位则向挂靠单位上交管理费,车辆的实际经营和控制则由个人或单位自主决定。那么,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网友咨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挂靠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孙志军律师解答: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孙志军律师解析:
为什么被挂靠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运输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理由主要是:
第一,从受害人角度看,被挂靠人是法定的责任主体。
被挂靠人是车辆的名义所有人,也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主体,挂靠只是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受害人作为第三人对此无从知晓也不需要知晓,要求被挂靠人承担责任符合民法上的外观主义原则。
第二,被挂靠人可对挂靠车辆进行控制,获取运行利益。
机动车运输经营活动属于一种高度危险活动,依据侵权责任法及其理论,开启某种危险、从某种危险活动中获取利益的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被挂靠人恰恰从挂靠经营活动中获得了利益,其获取的利益不限于管理费,也不限于经济方面的利益,如因接受挂靠而提高市场占有比例、影响力增大等。
第三,被挂靠人就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符合共同侵权的理论。
我国对道路运输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道路运输条例》明确禁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租借行为。被挂靠人明知或应知其违法而仍然为之,是对挂靠人进行运输经营可能对第三人带来的危险的放任,两者过错的结合构成共同侵权,侵权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减少违法行为。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问题有了明确的处理依据,对于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判决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