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友律师: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如何处理
2023-04-07 15:14:32 来源:法问
不少劳动者在辞职后遇到过公司找各种理由不发工资的情况,由于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很多劳动者在遇到这样的情形时不知道要如何才能要回自己的工资。其实,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天津津瑞律师事务所的黄兴友律师做出了解答:
一、辞职了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资料图片)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二、公司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三、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黄兴友律师案例补充:
“公司和申请人韦某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存在拖欠韦某工资的情况。”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南宁市某商贸公司在仲裁庭审现场辩称。
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韦某就成“杨白劳”了吗?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看看案情回放。
2017年6月10日,韦某应聘到南宁市某商贸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第一个月工资为2500元。韦某在该公司工作至2017年7月10日止,在提出辞职后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但该公司“不认账”。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市仲裁委经审理查明,确认韦某与该公司自2017年6月10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止存在劳动关系,核定韦某实际出勤天数后,裁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韦某工资2466元。
本案中,韦某提交了工作牌、双方使用APP进行工作交流及打卡考勤的记录、录音光盘及文字说明、双方沟通韦某工资支付问题的通话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能有效证明韦某受该公司的劳动管理,从事该公司安排的有酬劳的劳动,该公司与韦某之间的关系符合以下文件规定的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劳动关系成立。
为什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能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那既然本案中韦某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能确认劳动关系存在,那不签岂不更好?
不好!因为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而是“护身符”!
本案中韦某提交了有效证据才能被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现实中,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很容易发生争议,而劳动者往往因缺少证据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容易挨当“杨白劳”!特别是一旦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进行工伤认定首先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没有劳动合同等证据,很难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能会因此错过工伤认定有效期。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过错或违法等情形,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支付违约金(除有服务协议、保密协议外),这其实是对劳动者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