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有哪些条件|当前视点
2023-04-11 11:34:09 来源: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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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如果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那么,大家知不知道,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有哪些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有哪些条件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其他。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几天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天。需要注意的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当天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的解除,在试用期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在试用期期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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