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
2023-05-13 11:36:55 来源: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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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简言之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那么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过错进行举证。那么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希望可以帮助你解决疑惑。
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
适用过错原则时,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对被告具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旦受害人无法向法院提供符合上述要件的具体证据,在原告提出申请后,法院依职权仍然无法调取足够的证据证明受害人的上述主张,则应当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于故意来说,在实践当中,通过对行为人行为的调查可以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的心理状态,例如,几个人手拿棍棒殴打受害人致其重伤这一行为本身就足以表明行为人具有故意的心理状态,受害人没有必要就行为人是否故意再承担举证责任。另外,在侵权行为人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中,基于四个犯罪构成要件的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由公诉机关予以证明。加之我国司法实践中多采用“先刑后民”的审理原则,一旦在先刑事判决已经认定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受害人只需要向法庭提出申请,调取相关刑事判决,即可完成对侵权行为人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时候,按照规定举证也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进行的,此时如果原告方不能有效进行举证的话,那么最后的判决可能就会对其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