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百科 >

2020年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怎么办?_焦点精选

2023-06-22 07:10:25 来源:法问网

一、2020年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怎么办?

2018年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暂停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资料图片)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根据2018年最新的有关婚姻和家庭抚养的法律来看,只要是被规定了要给抚养费的一方只要是有能力的就不能避免的要交出一部分的工资作为孩子的生活费用,但是如果因为给抚养费而导致自己的生活困难就可以跟对方协商或者跟法院提出特殊情况。

私生子抚养费起诉书怎么写?

各地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债务人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可抗辩权有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世界报资讯
天天消息!医疗事故鉴定是必须做的吗?受害人是否必须做伤情鉴定?
天天观点:划拨土地房屋过户交多少税费?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有多久时效?什么是医疗事故鉴定书? 每日动态
环球观天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协议书的合同的内容要有哪些?
买车交了5000定金不退怎么办?没签合同只交了定金能退吗?|要闻速递
被判刑后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吗?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进行二手房估价时应该参考哪些内容?二手房购入以后有哪些影响?
拖欠银行贷款不还款会坐牢吗?贷款逾期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当前热讯:发明专利驳回是什么意思?发明专利被驳回怎么办?
知识纠纷
1 天天观天下!一般情况失踪人口超过24小时可以报案吗?报案的主体是谁?
2 过期食品处罚标准是什么?食品过期怎么处理? 焦点要闻
3 法医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的内容是什么?_环球动态
4 全球今头条!什么是本金归还?二手房过户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5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吗?
6 网购纠纷的诉讼时效多久?一般法院网络购物纠纷开庭吗?
7 企业所有制性质指什么?企业性质在哪里可以查? 全球消息
8 热文: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最佳过户方法有哪些?
公司法
打遗产继承官司律师怎么收费?想打遗产继承原告都要什么证明?
商用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法律规定土地转让程序有什么样的程序要走?
污染环境罪案件由哪个部门管辖?污染环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热资讯
高速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是什么?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第一条是什么?
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合同签了没给钱要怎么办?-当前时讯
每日消息!怎样调查取证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哪些内容?
哪些工种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个人要如何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夫妻债务能否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婚内债务协议在法律上有意义吗?
【世界播资讯】被驱逐出境几年不得入境?驱逐出境属于什么处罚?
每日信息:车船税是指什么?节约能源车船车船税减半征收吗?
合同法
法律监督机关是指什么部门?人民检察院职能职权有哪些?

2023-06-21

医疗事故后续治疗费用如何支付?医疗事故鉴定的概念是什么?

2023-06-20

出现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合同无效纠纷的解决方法?

2023-06-20

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是什么?土方工程注意事项是什么?

2023-06-20

法律如何定义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方式是指什么?

2023-06-19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怎么分割?有遗嘱时该怎么办?

2023-06-19

劳动纠纷
法律监督机关是指什么部门?人民检察院职能职权有哪些?
医疗事故后续治疗费用如何支付?医疗事故鉴定的概念是什么?
出现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合同无效纠纷的解决方法?
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是什么?土方工程注意事项是什么?
法律如何定义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方式是指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怎么分割?有遗嘱时该怎么办?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