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2023-07-07 05:23:57 来源:法问网
一、残疾赔偿金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残疾赔偿金不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赔偿项目,两者的参考依据是完全不一样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 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精神损害抚恤金的赔偿依据:
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3、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二、民事赔偿纠纷的审理周期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应该说,在支付精神损害抚恤金的时候要适当的考虑到残疾程度,伤残级别越严重,精神损害抚恤金也就越多,可是,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恤金在有些侵权案件当中是同时存在着的,不能说支付了残疾赔偿金,以后就不能再索要精神损害抚恤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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