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债权转让
2023-07-09 12:24:58 来源:问法
一、如何进行债权转让
进行债权转让的方式如下:
1.确认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2.债权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当事人约定签订书面转让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债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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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权人就债权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债务人。依据《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义原则,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并且通知的行为既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由受让人持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
《民法典》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如何管辖
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只要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